终于,终于看完1600页的战争与和平了。在学校时看过两次,隔了十年后,心智和读书速度都成长都反而花了几个月才看完,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看下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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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楼拜在读最初二册时,大为叹赏,认为是崇高精妙的,满着莎士比亚式的成分,到了第三册却厌倦到把书丢了说:“他可怜地往下堕落”
当然会厌倦啊,故事讲到萝莉女主角和男主角的好朋友订了婚,又想和男主角的妻弟私奔的时候,第二卷完了,而第三卷突然就开始打仗。而且托尔斯泰本人突然转职愤怒青年,不停地批判拿破仑,自以为只有自己正确的批判所有历史学家的见解,大谈哲学,完全不知道世人只想看萝莉啊。
不过到后面,男主角皮埃尔GOOD JOB地向占领了莫斯科的法国军人大谈自己从小就喜欢萝莉女主角,而自己又不敢想到他。这里只是一个铺垫。之后万恶的托尔斯泰把男主角的好朋友安德烈公爵,男主角的妻弟,男主角的没有感情的老婆,全部发便当了。前两个在战场上受伤然后死去还算合理,最后一个在家无缘无故就蒙主宠召了。然后再重新强调萝莉女主角的魅力,写一下脸红心跳,小鹿乱撞的场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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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就这些,就这些……”娜塔莎说。她很快站起身来,几乎朝着门口跑去,脑袋碰在挂着帘子的门上,不知是由于碰通了还是由于伤心,呻吟着跑出了房间。
(我被萌到了)最后,在连载多年以后,男主角终于满足全俄罗斯所有读者的愿望--吃掉萝莉女主角。于是,
威临着十九世纪全部小说的巨著《战争与和平》诞生了。
PS:终于终于终于从这部小说中解脱来了Q口Q